訂房者因故取消訂單辦理退款,依下列標準申辦:(定金以匯款需知要求的%數為準)
※請注意!非客服時間(晚上六點過後)之申辦異動,皆為次日計算及辦理。
電話0975-767319(客服時間為早上8點~下午6點)
‧預定住宿日14日前通知,退定金100%。
‧預定住宿日10-13日前通知,退定金70%。
‧預定住宿日7-9日前通知,退定金50%。
‧預定住宿日4-6日前通知,退定金40%。
‧預定住宿日2-3日前通知,退定金30%。
‧預定住宿日1日前通知,退定金20%。
‧預定住宿日當日通知或當日未通知不能入住者,不退還定金。
‧若遭逢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災(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等),請於住宿日前通知取消訂房,辦理全額退款或延期住宿,否則依上述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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